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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来源:本站 | 作者:乐天堂网址欢迎您, | 日期:2012年10月22日 | 浏览2522 次] 字体:[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正式表达个人意愿和志向的书面材料,也是党组织接收其为党员的重要依据。根据申请书内容党组织可了解申请人的政治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书写和交接申请书中的常见问题:

(1)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①标题。居中写入“入党申请书”。

②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③正文。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④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2)入党申请书接收管理制度。党支部应有专人(一般为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书,并收集整理申请人的思想汇报、学习心得等材料,建立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3)借调、临聘人员提出入党申请的问题。借调、临聘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应向原单位提出入党申请;借调、临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应向现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支部在讨论发展时,应征求原单位意见。

(4)党组织不能硬性指定某人递交申请书。入党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对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社会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但是,党组织有责任向他们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引导他们靠拢党的组织。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与申请人谈话,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鉴于机关申请入党人的数量较少,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方式和内容可参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方式和内容,还可借鉴部分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经验,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申请入党人的培养联系人,帮助其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区别。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将具备条件的申请入党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入党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即入党积极分子。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团组织的推荐。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1)培养教育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并明确努力方向。

(2)考察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本人的历史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3)培养、考察方式。吸收参加党内活动;交任务、压担子;每季度汇报1次思想;培养联系人定期谈话;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接受党的知识培训等。

(4)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且与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常有密切联系的正式党员担任。其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准确地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点和缺点,鼓励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实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具体措施。

③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并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5)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相关人员每半年要把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以写实的手法记入《考察登记表》内。

3、建立并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教育整顿。及时将政治觉悟较高、现实表现较好,愿意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申请入党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的培养教育后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现有队伍中较为落后的要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对表现不好的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同时做好本单位调入或调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衔接工作。

4、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后,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对象名单和意见报党支部。

5、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对暂不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多方征求意见,考察其是否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如基本符合应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并继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如不符合,应及时清理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有:

①个别谈话。这是经常采用的方法之一。通过个别谈话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被谈话人一般顾虑较少,容易听到真实的反映。个别谈话如果方式得当,能够听到在一些场合听不到的意见。

②开调查会(座谈会)。这是简便易行的听取意见的方法,也是比较传统的方法。根据被听取意见人的情况,邀请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会上,可引导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如果对某一问题到会者没说清楚,可随时提问,其他人也可补充。这种方法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听取较多人的意见。

③民意测验。这是一种充分发扬民主的形式,依靠群众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调查方法。征求意见的对象可以随机确定,也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操作起来简便,结果也比较直观。

④公示(详见第11条)。

⑤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应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内容应如实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采取个别谈话或开调查会的形式征求意见的,应附上征求对象名单,并有组织实施者签名。

6、组织计划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也可以结合当前的重大政治事件,学习党的有关决议、党的重要领导人讲话等,还可以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对发展对象进行形势和任务的教育等。

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不宜参加集中培训。短期集中培训是为了强化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检验其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是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一般来讲,只有履行完前面的程序,才能进入集中培训这个环节。另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角度来讲,如果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都参加集中培训,基层党组织也很难承受。从实际效果看,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受党的教育的时间较短,仅靠5至7天的集中培训,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只有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自己已经过较长时间和较系统地学习,再经过5至7天的集中培训,提炼升华,才能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因此,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一般不宜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7、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可以使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通过政治审查考察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以及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的基本态度,避免敌对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进党内来,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

(1)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政治态度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如文革、“八九”政治风波、法轮功等。

(2)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3)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拟发展对象本人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对其成长有影响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4)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政治审查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外调),也可以通过上级党委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函调);可以直接同发展对象本人进行谈话,也可以查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档案材料,还可以找与发展对象或其主要亲属和社会关系密切、熟悉情况的组织或人员进行座谈,协助调查等。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相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还必须注意,凡是能函调解决问题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6)综合政审材料的内容。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②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③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表现;④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⑤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8、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收集保存到该同志的入党材料档案中,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材料(参加市直机关党校培训的为“市直机关党校学员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通过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将讨论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为党总支的,党总支在审查上报的所有材料后,应召开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将开会时间、到会情况、讨论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会后将所有材料上报上级党委。

10、预审。党委相关部门或组织委员通过对党支部(或党总支)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也可直接形成书面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同意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应注意在党委预审后,党支部再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并填写《入党志愿书》。避免之前公示并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后,党委认为不符合发展条件取消发展资格或有问题暂缓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11、公示。这是近几年基层党组织创造的一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好形式。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中共贵阳市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市直党工通字(2003)27号),规定应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填入支部大会决议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定,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其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介绍。

(2)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创造入党条件。

(3)向党的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并在被介绍人达到党员条件的时候,及时、负责地向党组织介绍其入党。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6)被介绍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然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克服缺点,提高觉悟,努力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党员不能作为介绍人:一是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二是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人,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三是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也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上级党委认为可以履行入党手续后,将《入党志愿书》发给党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其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并通过上级党委的预审,这样可以避免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暂不发展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因此未经上级党委同意,党支部不能让入党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前,党支部应指派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找申请入党的人谈话,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的有关内容解释清楚,指导申请人填好《入党志愿书》。

3、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的考验等。

(2)审查入党对象本人的经历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带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

(3)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4)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

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讨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4、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并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和发展对象,以及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

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形成决议。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是党章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因此,党支部必须认真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3)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④党内外有关群众对申请人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⑤公示情况;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⑦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讨论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7)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和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8)通过接收(或不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9)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10)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注意事项。

①要保证出席的人数,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②申请入党的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若申请人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因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向党支部作了认真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③开会时,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对申请入党的人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申请入党的人应予以解答。

④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如果讨论中持赞同意见与持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弄清情况,并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凡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左右他人意见。

⑤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⑥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⑦支部大会决议,要写清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的人的基本评价,公示情况,表决情况(包括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等。

6、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召开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入党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7、机关党委审查有关材料并指派专人谈话。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委指定两名党委委员或组织员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并将考察意见向党委会议汇报。

8、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在听取组织部门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应注意:

(1)党委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样规定是因为,按照党章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以后,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因此党支部报批以后,如果上级党组织不及时审批,就等于缩短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审批时间拖长,不利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在一定意义上也就失去了预备期的作用。所以,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2)超过规定的审批时间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末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必然会影响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党委审批前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三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所在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预备党员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9、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以发通告的形式宣布党委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并及时将预备党员登记造册编入党小组,并做好未满二十八周岁预备党员保留团籍工作。

10、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主要程序有:(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

(四)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对预备党员考察的基本方法。预备党员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党员,一方面要靠自己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做,另一方面要靠党组织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在这方面各地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确定联系人。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要确定联系人。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以便于对预备党员培养工作的衔接。联系人可以充分利用与预备党员共同劳动、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活动的机会,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他们。同时还要将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党组织应该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刚刚步入党的大门,对党内的组织生活和党内行为准则、各项纪律、规章有很多都是陌生的,因此,党支部应该向预备党员讲清楚,在预备期间应该做什么,怎么去做,对他们提出严格的要求,使其自觉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以及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

(3)听取本人汇报。党组织应该定期听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差距,帮助他们端正努力的方向。

(4)个别谈心。党组织应针对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经常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表现、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向他们传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指出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帮助他们改正。

(5)集中培训。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党性锻炼。培训结束要进行考试,并将学习成绩作为其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之一。

(6)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党组织应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和情况,分配给他们适当的工作或交给某些任务,为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及时了解他们完成工作和任务的情况,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7)定期鉴定。党支部定期听取党小组和联系人的汇报,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讲评一次,并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填写《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2、按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各级党组织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预备党员转正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应履行如下手续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提出转正申请对于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切。这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因此,提出转正申请也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和教育,讲明道理,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联系人应及时报告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预备期间调入本单位的,应向其原所在党组织了解其在原单位预备期间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意见。

(4)支委会审查。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

(5)公示。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应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写入支部决议。

(6)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形成决议。预备人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人党介绍人也应到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党小组的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通报公示结果,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⑤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7)报上级党委审批。支委会应将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预备期的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期间调入本单位的,应将其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所有的入党材料(入党档案)报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是看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扎实,党支部讨论其转正的手续是否完备等。经全面审查之后,应在支部上报转正决议的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党委审批程序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是一致的。批准按期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的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摘要列出原因。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龄的起算日: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的党龄,应从延长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如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时因故决定预备党员从审批之日起转为正式党员的,其党龄应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日算起。

(8)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通知审批结果并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或发出通告。

(10)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

3、预备党员转正的其他问题。

(1)预备乐天堂网址欢迎您, 党员因公临时外出、出国留学或劳务的转正问题。因公临时外出的预备党员可在任务完成回到原单位后,由原单位的党支部负责讨论其转正问题。临时所在党支部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地向原单位党支部介绍他在这一期间的具体表现。

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留学人员党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审批,如果在国外无法按期讨论转正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的表现和国外组织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按期转正。原单位的党组织不能提前转正,更不能“缺席”转正。

(2)发现有新问题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在预备期间发现预备党员有新的问题(包括政治、经济方面),党支部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结合本人觉悟程度和具体表现,决定他是否能转为正式党员。如果查明没有问题,应按期转正;如属于一般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进行考察的,用于调查的时间,应算在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内;如问题性质严重,应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3)受行政纪律处分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已经给了行政纪律处分的,党组织应该首先考虑他够不够预备党员的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如不够预备党员的资格,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如果行政处分属一般处分,且他本人有悔改表现,也可延长其预备期,待延长期满时再根据其表现考虑他能否转正。

(4)延长预备期的手续办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丧失预备党员条件,而且本人也有决心努力改正错误,可以延长预备期,党支部对他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章规定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如果少于一年也是可以的,但是最少不能少于半年。因为考察一个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需要一个过程,党组织对他的考察和教育,也需要有一定的时间。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预备期的支部大会决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延长时间、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大会决议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文字要简明扼要。

(5)取消预备乐天堂网址欢迎您, 党员资格手续办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继续教育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党支部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也不能采取拖延讨论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组织上要慎重,不能草率从事。取消理由要充足,要有事实根据,并注意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他还不具备党员条件,对他不能歧视,仍要关心他的进步。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然后将其《入党志愿书》存入人事或干部档案。

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在预备期未满时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遇特殊情况,如预备党员因犯罪而被逮捕法办,则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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